天金策略,炒股配资股票,配资门户网,配资哪家好

中共杭州市委關于高水平推進杭州城市治理現代化的決定

欄目:市級政策法規 發布時間:2020-06-01 瀏覽量: 1084

中共杭州市委關于高水平推進杭州城市

治理現代化的決定

 

(2019年12月27日中國共產黨杭州市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通過)

 

中國共產黨杭州市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四屆六次全會精神,緊密結合杭州實際,研究了高水平推進城市治理現代化問題,作出如下決定。

一、堅決貫徹中央全會和省委全會精神,高水平推進城市治理現代化

1.深刻領會中央全會和省委全會精神。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深刻回答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需要“堅持和鞏固什么、完善和發展什么”,為實現我們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省委十四屆六次全會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作出高水平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的重大部署。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把學習貫徹中央全會和省委全會精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堅決扛起浙江“三個地”省會城市的責任擔當,模范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高水平推進城市治理現代化。

2.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沿著“八八戰略”指引的路子闊步前進,把“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方法作風貫穿到城市治理各方面全過程,緊緊圍繞“干好一一六、當好排頭兵”,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建設高能級的城市、數字化的城市、知敬畏的城市、老百姓的城市、有情懷的城市、國際范的城市,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轉化為城市治理效能,奮力開創具有杭州特點的大城市治理現代化新路。

3.主要目標。

到我們黨成立一百年時,城市綜合能級和核心競爭力全面提升,城市數字化轉型全面突破,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各領域治理全面增效,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制度保障;到2035年,基本實現城市治理現代化,發展質量和治理效能顯著提高;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高水平實現城市治理現代化,形成與獨特韻味別樣精彩世界名城相匹配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二、完善黨的領導機制,不斷提升城市治理的政治引領水平

4.完善“兩個維護”的保障機制。

全面落實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制度,構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長效機制,完善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貫徹落實機制,自覺在思想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把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落到實處。

5.健全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制度。

堅持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加強黨對城市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的全面領導,完善黨領導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武裝力量、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等制度,把黨的領導落實到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增強各級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

6.完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

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健全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各方面建設的體制機制。堅持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健全黨管干部、選賢任能制度,推進基層黨建全面進步全面過硬。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制度,完善“四責協同”機制。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完善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四個全覆蓋”的監督網絡和統籌銜接工作機制。深化標本兼治,完善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完善首問負責、“紅黃黑榜”等工作機制,持續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三、完善民主政治建設的機制,不斷提升城市治理的法治保障水平

7.全面落實人民當家作主的各項制度。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落實人大對“一府一委兩院”監督制度、各級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本級人大報告制度,健全代表聯絡機制。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完善民主黨派市委會直接向市委提出建議制度,健全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制度和圍繞落實市委決策部署開展專項民主監督制度,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健全同黨外知識分子、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溝通聯絡機制,完善港澳臺交流合作機制。

8.健全推進法治建設的體制機制。

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機制,探索建立政協參與立法協商機制和程序,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以良法保障善治。構建優化協同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嚴格執行部門“三定”規定,加快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深化市場監管、文化市場、交通運輸、環保、農業等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強化綜合行政執法統籌協調,探索完善跨領域跨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體系。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持續推進杭州互聯網法院實踐探索,深化杭州互聯網公證處、杭州互聯網仲裁院建設,切實加強律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五四憲法”歷史資料陳列館的獨特作用,構建社會大普法格局。

四、完善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機制,不斷提升城市治理的動能接續水平

9.加快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

全面落實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促進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完美結合,深化國企國資改革,健全支持民營經濟、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的法治環境,建設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示范區。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打造“全國數字經濟第一城”,加快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創建國家數字經濟示范城市,深入實施“新制造業計劃”,形成數字經濟與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雙引擎”的長效機制。大力提升新消費,爭創國際消費中心城市試點,促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發揮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引領作用,做強做優錢塘新區、城西科創大走廊和國家高新區、開發區等創新平臺,加快建設西湖大學、之江實驗室、浙大國際科創中心、阿里達摩院等科創重器,深入推進特色小鎮建設,爭創國家“雙創”示范城。實施全球英才杭聚、專項人才引育、青年人才弄潮、人才西進工程,打造人才生態最優城市。主動參與和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推進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和跨境電商綜試區優化升級,加快世界電子貿易平臺杭州實驗區和浙江自貿試驗區杭州聯動創新區建設,推進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

10.全力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以爭創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樣本城市為契機,全面貫徹“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持續深化“多證合一、證照聯辦、一網通辦”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推行“標準地+承諾制”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實現常態化企業開辦全流程“一日辦結”和地方設置涉企事項“零許可”,實現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全過程審批“最多80天”并持續提速,推動更多“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著力打造移動辦事之城。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推進全門類知識產權綜合服務中心建設,爭創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完善信用體系,推進信用杭州建設。保持涉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確保政策執行實事求是、不搞“一刀切”。

11.健全市域統籌的空間治理格局。

貫徹實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做大做強都市圈,服務借力大上海,深度融入長三角,全面提升城市綜合能級和核心競爭力。完善市域發展空間布局,提高市域經濟和人口整體承載能力。實施財政、土地、招商等市域統籌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積極推進“多規合一”,促進市域范圍內資源要素和產業有序轉移,加快跨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制度,探索形成“寬視野決策、大區域統籌、小單元作戰”的新型城市發展模式。深入推進擁江發展,統籌城鄉區域發展,著力打造“山海協作”工程升級版,深化區縣(市)協作、“聯鄉結村”等工作。加快推進鄉村振興,健全消薄增收長效機制。完善對口支援和東西部扶貧協作機制,提高工作精準度和實效性。

五、完善文化繁榮興盛的機制,不斷提升城市治理的凝心聚力水平

12.完善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引領機制。

全面落實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堅決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完善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制度和機制,貫徹落實《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試點,深化“我們的價值觀”主題實踐和“最美杭州人”選樹工作,鞏固拓展“禮讓斑馬線”等成果,推動“最美現象”成為社會風尚。

13.完善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機制。

高水平推進良渚古城遺址保護,精心守護實證中華5000多年文明史的圣地。全面實施西湖景區全域優化提升,加快推進大運河文化帶和大運河文化公園建設,有序推進南宋臨安城遺址綜合保護和南宋皇城遺址申遺,高質量打造世界遺產群落。大力實施“城市記憶”工程,有效推進非遺活態傳承,挖掘整理傳承老字號、古村鎮、古建筑、古書等優秀傳統文化資源。強化基層檔案工作。

14.健全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體制機制。

全面提升博物館發展水平,持續推進農村文化禮堂、社區文化家園、“杭州書房”等文化設施建設,深入開展鄉村文化走親活動,推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智慧化。加快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發展,推進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全國數字內容產業中心和國際文化創意中心建設,構建之江文化產業帶聯動發展機制。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全面推進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實施文化精品工程,加強“文藝杭軍”建設,持續打響“中國國際網絡文學周”品牌。

六、完善社會建設的機制,不斷提升城市治理的共建共治水平

15.健全為民辦實事長效機制。

全面提高公共服務質量,高水平打造“幸福示范標桿城市”。完善“雙創”生態系統,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托底幫扶。大力發展“美好教育”,全面提升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水平,構建治理中小學生負擔重等長效機制,加大對“擇校熱”、校外培訓亂象等問題的治理和監督力度。著力打造健康中國示范區,全面推進城市醫聯體和縣域醫共體建設,加快發展“舒心就醫”,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以籌辦亞運會為契機提高基層體育場館設施建設和使用水平、推進全民健身活動,積極發展養老服務業,構建全生命周期的大健康管理服務體系。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養老、醫療保險制度,持續開展“春風行動”,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深化住房租賃改革試點,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全面深化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深入推進垃圾分類、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老舊小區改造、停車場和口袋公園建設等,確保民生“關鍵小事”落到實處。

16.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健全社會治理“六和塔”工作體系,推進黨建領和、政府主和、社會協和、智慧促和、法治守和、文化育和,全面打造平安中國示范城市和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標桿城市。加強市、區縣(市)、鄉鎮(街道)、村(社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站)建設,建立訴源治理機制,實現矛盾糾紛化解“最多跑一地”。完善社會治安、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防范化解機制,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運行,健全重大輿情和突發事件輿論引導機制,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爭創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加快推進城市大腦建設,健全數據整合共享機制,提升數字駕駛艙功能,拓展深化便民惠企的場景應用,充分發揮城市大腦科技支撐作用,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數字化水平。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加強互聯網內容建設,強化隱私保護和數據安全管理。

七、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的機制,不斷提升城市治理的環境友好水平

17.落實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

制定新一輪美麗杭州建設實施綱要,完善生態空間管制制度,健全生態環境監測和評價制度,實施生態補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持續推進“三江兩岸”生態保護與流域治理,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扎實開展鄉村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深化美麗城鎮、美麗鄉村建設,加快完善市域綠道網。鞏固千島湖臨湖地帶綜合整治成果,推進淳安特別生態功能區建設,完善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落實城市飲用水源地保護制度,探索特大湖泊治理新模式,保護好千島湖一湖秀水。

18.健全污染防治長效機制。

深入實施“五水共治”“五氣共治”“五廢共治”,持續推進國Ⅲ柴油貨車和燃油公交車、區域性惡臭異味污染、建設工地揚塵、市域污水直排、集中式飲用水源風險、農業農村污染增量、固廢處置設施欠賬、用地土壤環境風險“八項清零”行動。完善河長制、湖長制、灣(灘)長制、林長制,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打造環境監管最嚴格城市。

八、完善基層治理的機制,不斷提升城市治理的強基固本水平

19.完善基層治理體制機制。

強化基層黨建對基層治理的引領作用,加強和改進鄉鎮(街道)黨(工)委對基層組織的領導,做實做強街道“大工委”、社區“大黨委”區域化黨建體制機制。深化鄉鎮(街道)管理體制改革,整合基層審批服務執法力量,強化“基層治理四平臺”運行管理,組建統一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加快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一支隊伍管執法。建立基層職責事項準入清單制度,減輕基層負擔。建立“走親連心三服務”網格員機制,健全為民服務網格員和助企服務網格員隊伍,實現服務對象和服務范圍全覆蓋。健全街道居民議事制度,推進政協“請你來協商”平臺建設,充分發揮人大代表聯絡站、“我們圓桌會”等載體作用,形成“民意直通車”長效機制。推進群團組織深度參與基層社會治理。

20.完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基層治理方式。

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健全民主懇談會、民主聽證會、民情溝通日、百姓議事日、社區“網上協商”等工作機制。深入推進社區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公司三方協同治理,探索城市小區治理新模式,積極創建未來社區。完善鄉村治理體系,加快數字鄉村建設。打造楓橋式派出所、司法所,加強基層法庭、“微法庭”建設。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發揮社會組織、志愿者的積極作用,推廣“物聯會”“武林大媽”等做法,構建基層治理共同體。

九、完善治理能力建設的機制,不斷提升城市治理的謀劃執行水平

21.加強城市治理現代化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要強化牽頭抓總推進區域治理現代化的政治責任,扎實推進區域治理現代化各項工作。發揮市、區縣(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統籌作用,積極謀劃深化改革和推進治理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及時推動改革和治理成熟經驗上升為制度規范。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和監委、法院、檢察院要履職盡責,形成推動城市治理現代化的合力。

22.全面提升干部隊伍治理能力。

加強新時代干部隊伍治理能力建設,強化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不斷提高政治領導能力、數字應用能力、接軌國際能力、依法辦事能力、精準施策能力、風險管控能力。廣大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切實強化制度意識,帶頭尊崇制度,帶頭執行制度,帶頭維護制度,自覺做城市治理現代化的推動者和實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