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經信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建設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新一輪企業技術改造,加快企業制造方式轉型升級,優化提升標志性產業鏈,培育發展新興產業,擴大工業有效投資,打好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攻堅戰,我廳按照“改造一批、投產一批、儲備一批”的原則,組織申報2021年浙江省“五個一批”重點技術改造示范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貫徹國家和省產業政策,落實《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以新發展理念引領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浙委發〔2020〕6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工業企業智能化技術改造的意見》(浙政辦發〔2018〕83號)。
(二)圍繞產業數字化,鼓勵企業加大智能裝備和信息技術投入力度,開展智能化技術改造,提升裝備和生產線自動化、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推動建設一批“數字車間”和“智能工廠”。突出創新成果產業化,充分發揮技術改造重點項目對我省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的示范帶動作用。
(三)鼓勵企業加大新興產業領域投資,發揮新興產業投資對優化投資結構、促進產業升級的作用,圍繞我省新興產業領域技術短板和“卡脖子”問題,實施一批新興產業領域強鏈補鏈項目,加快推進新興產業提升發展。
(四)加大對工業“五基”領域的投資和改造,著力提升我省工業基礎能力和創新能力,夯實產業發展基礎,加快推進產業基礎高級化。
(五)引導企業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強綠色技術創新,實現清潔生產,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工業經濟體系。
(六)在構建“雙循環”新格局下,引導企業主動應對消費升級的大趨勢、企業制造方式及企業形態變革的大趨勢,大力發展網絡化協同、個性化定制、服務化延伸、共享制造等制造新模式、新業態,加快提升企業競爭力。
(七)申報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要銜接落實省委、省政府明確的重大舉措,對列入國家技術改造升級導向計劃或獲得國家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優先列入。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范圍。2021年省重點技改示范項目申報分智能化改造示范項目、新興產業示范項目、產業基礎再造示范項目、綠色制造示范項目、制造新模式示范項目5類:
1.智能化改造示范項目。圍繞我省塊狀傳統產業的改造提升,尤其是產業集中度較高,有一定基礎的行業,選擇推進裝備智能化改造、生產線智能化改造和建設數字車間成效明顯、產出高、示范性強的項目,或者“未來工廠”項目上報。
2.新興產業示范項目。圍繞我省新興產業發展及數字產業化發展,重點選擇數字安防、網絡通信、集成電路、智能計算、智能裝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和高性能醫療器械、新材料、節能環保裝備等行業領域項目上報。
3.產業基礎再造示范項目。圍繞提升我省產業基礎能力,選擇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先進基礎工藝、產業技術基礎、核心工業軟件等工業基礎領域技術改造項目上報。優先支持具有技術突破性、實現替代進口、填補國內空白等的項目。
4.綠色制造示范項目。圍繞提升我省工業綠色制造水平,選擇符合綠色制造和低碳理念,通過工藝和技術創新做到資源能源利用效率高、環境影響小的項目,或者在促進節能、節水、低碳,提升資源能源利用效率、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方面有一定成效,符合清潔生產要求的項目上報。
5.制造新模式示范項目。圍繞發展服務型制造,重點選擇實施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由“賣產品”轉向“賣服務”的服務型制造項目;加強供應鏈協同管理,實現網絡化協同生產、協同設計的網絡化協同制造項目;實現設計和生產“柔性化”,滿足個性化需求的高效能、大批量生產的個性化定制項目;實現制造能力共享或者創新能力共享、服務能力共享的共享制造項目等制造新模式項目上報。
(二)項目數量限制。項目應為2021年新開工或在建項目。智能化改造、新興產業、產業基礎再造、綠色制造、制造新模式等5類項目,設區市每類項目限報10項,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示范縣(市、區)創建地區每類項目限報5項,其它縣(市、區)每類項目限報3項。
(三)項目申報材料。五類項目分別填報智能化改造項目申報表(附件1)、新興產業項目申報表(附件2)、產業基礎再造項目申報表(附件3)、綠色制造項目申報表(附件4)、制造新模式項目申報表(附件5)。不需要報送其他材料。
(四)項目推薦排序。為進一步發揮各地經信部門的主動性,請各地申報重點技改示范項目時,按照項目類別,明確項目的推薦排序,填寫2021年浙江省“五個一批”重點技術改造示范項目匯總表(附件6)。推薦排序請務必在匯總表中寫明,作為評審參考依據。
三、其它事項
(一)已列入2021年度省生產制造方式轉型示范項目計劃(浙經信投資〔2020〕196號)的項目,將自動列入省“五個一批”重點技術改造示范項目計劃,只需要在匯總表第六類中填寫基本信息即可。
(二)各地對企業申報的項目要認真審核把關,確保申報項目的質量和相關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并于2020年3月20日前行文報我廳(附件1-6電子稿請發到郵箱,項目申報表以企業名稱命名,每類項目一個文件夾)。
(三)各設區市應參照本通知要求安排市級(含所轄縣、市、區)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計劃,項目數量、投資規模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與“五個一批”重點技術改造示范項目計劃共同納入全省千億技術改造投資工程項目計劃。
聯系人:省經信廳投資處 應 超,聯系電話:0571-87058173,電子郵箱:285524876@qq.com。
附件:1..智能化改造項目申報表.docx
6. 2021年浙江省“五個一批”重點技術改造示范項目申報匯總表.docx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