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杭州市商務局 關于商務執法事項整合劃入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范圍的公告
根據《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商務廳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切實做好商務、鹽業執法事項劃轉加強監管執法協作的通知》要求,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梳理形成了整合劃入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范圍的商務執法事項目錄,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公開。 自2021年4月11日起,劃入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范圍的72項商務行政處罰事項(詳見附件)在杭州市行政區劃范圍內,由市場監管部門統一行使,除已立案但尚未結案的以外,目錄事項原業務主管部門不再繼續行使。上述事項的日常監管職責由商務、鹽業主管部門繼續承擔。
附件:整合劃入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范圍的商務、鹽業執法事項目錄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杭州市商務局
2021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