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杭州市制造業企業技術改造資金補助項目有關政策介紹 一、政策依據 (一)《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市委(2019)17號)(詳見附件1): 1.“推動企業技術改造。鼓勵企業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為主線實施重大技術改造。對實際完成投資額1000萬元(設備、外購技術及軟件投入)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分類分檔支持?!?/span> 2.政策解釋說明: (1)“實際完成投資額1000萬元(設備、外購技術及軟件投入)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實施分類分檔支持。其中新一代信息技術及應用、高端裝備、生物醫藥、集成電路、新能源新材料產業項目給予實際完成投資額的20%、不超過1億元的補助,其他項目給予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0%、不超過5000萬元的補助。” (2)“市和區、縣(市)兩級財政按1:1承擔?!?/span> (二)《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經信局關于杭州市制造業企業技術改造資金補助實施細則的通知》(杭政辦函〔2019〕46號)(詳見附件2): 1.申報項目范圍:2018年1月1日以后開工的實際投資額(設備、外購技術、軟件投入)1000萬元(含)以上的制造業技術改造項目(以立項備案時間為準),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及應用、高端裝備、生物醫藥、集成電路、新能源新材料產業和其他項目等6類?!?/span> 2.項目資助形式: (1)事前、事中資助。 前置條件:項目已立項備案;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浙江省公共信用征信平臺中均被評定為“優秀”等級;屬地政府已對項目進行預資助并撥付到位;屬地政府向市經信局提交優質項目推薦書,并承諾項目履行不到位,市級補助資金由屬地政府承擔追回責任。 市經信局對同時符合上述前置條件內容的項目,按政策等比例預撥資助金額,但預撥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資助總額的60%。待項目完成后,市經信局根據審計情況按規定結算剩余資助額度。 (2)事后資助。 前置條件:項目已立項備案且完成投資(設備、外購技術、軟件投入)。 市經信局根據項目審計情況,按政策等比例給予資助。 二、申報操作流程 依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經信局關于杭州市制造業企業技術改造資金補助實施細則的通知》(杭政辦函〔2019〕46號)。 (一)事前、事中項目資助流程 1.屬地政府對項目審核確認,并附前置條件所要求的相關材料后,提交市經信局; 2.市經信局按政策等比例預撥; 3.項目完成后,市經信局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審計、公示; 4.項目公示結束后,由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共同撥付剩余資助資金。 (二)事后項目資助流程 1.屬地政府將審核確認的資助企業名單及資金資助情況提交市經信局; 2.市經信局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審計、公示; 3.項目公示結束后,由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共同撥付資助資金。 三、2021年申報通知 2021年項目申報采用采取網上和書面資料報送相結合的申報方式,詳見《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杭州市工信領域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預計4月下旬發布)。 四、聯系方式 市經信局產業投資處 85257138,85257136。 各區(縣、市)經信部門: 上城(江干)區 87803308(86970920) 拱墅(下城)區 88259495(85835125) 西湖區 87975924 高新區(濱江) 87703472 蕭山區 82621562 余杭區 89160711 富陽區 61705166 臨安區 61096667 桐廬縣 64212663 淳安縣 64812884 建德市 64782015 錢塘區 82983360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