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省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醫學教育擺在關系教育和衛生健康事業優先發展的重要地位,加快培養適應時代發展要求的研究型、復合型和應用型人才。到2025年,醫學人才培養結構進一步優化、培養質量進一步提升,畢業后醫學教育體系進一步完善,學科布局更加科學,全科醫生等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切實加強,臨床與公共衛生人才培養協調推進,醫學人才使用激勵機制更加健全。到2035年,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取得顯著成績,高水平醫學人才培養體系基本建立,醫學人才培養質量顯著提升,服務地方醫療衛生需求的能力顯著增強,實現醫學教育現代化。
二、完善優質協調的醫學教育體系
(一)提升醫學專業學歷教育層次。統籌區域醫學教育,支持發展醫學本科教育,鼓勵辦學水平高的高校適度增加本科醫學類專業招生計劃,合理擴大研究生招生規模,科學配置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研究生比例,健全醫學類專業的“本碩博”貫通培養機制。嚴格控制高職(專科)臨床醫學類專業招生規模,重點面向農村培養全科醫生。優化調整護理教育結構,加大高水平和應用型護理人才培養力度。(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
(二)加大醫學緊缺人才培養力度。加強全科醫學教學體系建設,2年內實現醫學院校全科醫學教學組織機構全覆蓋。(省教育廳牽頭)加強面向全體醫學生的全科醫學教育和預防醫學教育,加快培養“無病善防、小病善治、大病善識、重病善轉、慢病善管”的防治結合全科醫學人才。試點成立30家醫學院(部)附屬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建設20個省級全科醫學院校實踐教學基地,由實踐經驗豐富的基層全科醫生承擔教學任務,提高醫學生臨床實踐能力。(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逐步擴大定向培養規模,從源頭上重點補齊公共衛生、全科、兒科、婦產科、精神科、麻醉科、急診科、放射科、病理科和康復科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缺口。(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各設區市政府落實)鼓勵高校設立大健康產業學院,加大康養人才培養力度。(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
(三)加快高水平公共衛生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完善公共衛生教育體系,加強高校與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醫院的醫教研合作,3年內建設10個左右省級公共衛生實訓中心,支持高校建設高水平公共衛生學院。(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推進公共衛生醫師規范化培訓,加快培養一批防治復合型公共衛生人才。(省衛生健康委牽頭)增加公共衛生研究生培養數量。支持發展公共衛生博士專業學位教育,開展多學科背景下的公共衛生高層次人才培養改革試點。(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
(四)著力加強醫學學科建設。支持國家級醫學類一流學科建設,加強高水平醫學學科建設。(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鼓勵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授權單位加強公共衛生、全科和兒科等緊缺專業人才培養。(省教育廳牽頭)修訂臨床醫學博士、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加強麻醉、感染、重癥、兒科等研究生課程建設,強化實踐和創新能力培養。完善醫學學科建設和研究生招生機制,加強醫教協同,促進人才培養與衛生健康行業人才需求供需平衡。(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推進高職醫藥類高水平專業群建設。(省教育廳牽頭)
三、全面提升醫學人才培養質量
(五)提高入口生源質量。積極采取措施吸引優質生源報考醫學類專業,逐步擴大醫學類專業“三位一體”招生比例。鼓勵有條件的高校整合優質資源建設高水平醫學院(部)。(省教育廳牽頭)在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中加大對醫學人才培養支持力度,支持臨床醫學、基礎醫學、中醫學等專業納入省級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改革試點。加強對新設醫學類專業的指導,強化專業內涵建設,不斷增強醫學類專業對優質生源的吸引力。(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
(六)加快高層次復合型醫學人才培養。健全以職業需求為導向的人才培養體系,扎實推進新醫科建設,促進醫工、醫理、醫文學科交叉融合,推進“醫學+X”多學科背景的復合型創新拔尖人才培養。加強未來醫學人才培養,強化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醫學類專業的深度融合,創新醫學工程師等醫學新技術人才培養。高質量建設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基地,擴大學術型醫學博士研究生培養規模,開展醫師科學家培養改革試點。加強醫學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高層次拔尖創新醫學人才。(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
(七)培養仁心仁術的醫學人才。加強醫學類專業課程思政建設,選樹一批醫學類課程思政特色課、教學名師和典型案例,著力培養醫學生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精神,引導醫學生將預防疾病、解除病痛和維護人民健康作為自己的神圣職責。(省教育廳牽頭)深入實施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2.0,建設一批省級醫學類一流專業、一流課程和高水平實踐教學基地,將中醫藥課程列入臨床醫學類專業必修課程。加強高校臨床技能實訓中心建設,強化醫學生專業技能訓練,提高醫學類大學生技術技能競賽水平、擴大競賽覆蓋面。(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加快建設高水平“雙師型”教師隊伍。(省教育廳牽頭)
(八)傳承創新發展中醫藥教育。深化中醫藥教育改革,做大做強中醫藥主干專業。堅持傳承精華、守正創新,把中醫藥經典能力培養作為重點,提高中醫類專業經典課程比重,將中醫藥經典融入中醫基礎與臨床課程,強化中醫思維培養,強化中醫學對全科人才培養的支撐力度。(省教育廳牽頭)建立早跟師、早臨床學習制度,將師承教育貫穿臨床實踐教學全過程。支持編寫一批高水平中醫藥專業核心課程教材。支持浙江中醫藥大學、溫州醫科大學試點開展九年制中西醫結合教育,培養少而精、高層次、高水平中西醫結合人才。探索多學科交叉創新型中醫藥人才培養,支持相關高校聯合培養高層次復合型中醫藥人才。(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
(九)強化高校附屬醫院職責。進一步理順高校與附屬醫院關系,規范高校附屬醫院管理,完善附屬醫院、教學醫院、實習醫院認定制度,制定完善附屬醫院等臨床教學基地標準,健全基地準入和退出機制,將人才培養質量納入臨床教學基地績效考核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醫療衛生職稱晉升評價的重要內容。(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高校要把附屬醫院教學科研建設納入學校發展整體規劃,科學規劃設置附屬醫院,防止盲目增設;強化附屬醫院臨床教學主體職能,增加對附屬醫院教學工作的經費投入。(省教育廳牽頭,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附屬醫院要健全臨床教學組織機構,穩定教學管理隊伍和臨床師資隊伍;優化臨床科室設置,設立專門的教學門診和教學病床,著力推進醫學生早臨床、多臨床、反復臨床,切實增強醫學生的臨床綜合能力。(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完善醫學教育質量評估。加快推進醫學教育專業認證,對認證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取消相關專業招生資格。探索實施高職臨床醫學、護理等專業質量評估與認證。省教育廳和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對醫學院校教育質量進行評價,將醫師資格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通過率作為評價醫學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內容,對資格考試通過率連續3年低于50%的高校予以減招。(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推進畢業后醫學教育基地認證和繼續醫學教育學分認證,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以下簡稱住培)結業考核通過率、年度業務水平測試結果等作為住培基地質量評估的核心指標,對住培結業理論考核通過率連續2年排名全國后5%位次的專業基地予以減招。(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完善綜合性大學醫學教育管理體制機制。完善大學、醫學院(部)、附屬醫院醫學教育管理運行機制,保障醫學教育的完整性。(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配齊配強醫學教育各級管理干部,在現有領導職數限額內,積極探索有醫學專業背景的高校負責人分管附屬醫院并兼任醫學院(部)主要負責人。(省委組織部牽頭,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實化醫學院(部)職能,強化對醫學教育的統籌管理。(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
(十二)加快建立醫藥基礎研究創新基地。支持浙江大學建設世界一流的醫學中心。(省衛生健康委牽頭)鼓勵高校與科研院所及行業企業合作建立“醫學+X”多學科交叉融合平臺和機制。(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圍繞生命健康、臨床診療、生物安全、藥物創新、疫苗攻關等領域,建設臨床診療、生命科學、藥物研發高度融合,醫學與人工智能、材料等工科以及生物、化學等理科交叉融合,產學研融通創新、基礎研究支撐臨床診療創新的具有浙江特色、世界水平的醫藥基礎研究創新基地。(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深化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改革
(十三)提升醫師規范化培訓水平。高水平同質化推進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創新培訓課程,加強醫學人文教育,強化臨床思維和實踐能力培養。嚴格落實住培制度,加強質量控制管理,強化高水平住培基地、骨干師資培訓基地和標準化住培實踐技能考核基地建設,確保培訓成效。加大急需緊缺專業住院醫師招收力度,有序開展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牽頭)保障住院醫師合理待遇,結合實際綜合確定培訓對象薪酬待遇標準,鼓勵對緊缺專業培訓對象予以傾斜。省衛生健康委等相關部門和各地要細化實化“兩個同等對待”(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派遣、落戶等方面,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操作辦法。(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推進繼續醫學教育創新發展。創新繼續醫學教育模式,全面推廣遠程教育,用好“浙衛培訓學習”平臺,有效緩解工學矛盾,不斷提升培訓效能,到2022年實現醫療衛生機構培訓全覆蓋。(省衛生健康委牽頭)將醫德醫風、法律法規、急診和重癥搶救、感染和自我防護,以及傳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知識與技能作為培訓必修內容。(省衛生健康委牽頭)規范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和管理,提高遠程教育項目學分占比。實行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合同制管理,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和學術誠信監督。(省衛生健康委牽頭)各級醫療機構要加大繼續醫學教育經費投入,強化評價考核,將醫務人員接受繼續醫學教育情況納入其年度績效考核的必備內容,并與人員聘任、職稱晉升、執業再注冊掛鉤,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強調業務工作能力,破除唯論文傾向。(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組織保障
(十五)強化組織實施。建立省教育廳和省衛生健康委統籌管理、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行業組織共同參與的醫學教育工作機制,協調解決醫學教育創新發展有關問題。(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落實責任,將醫學教育納入本地區“十四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部門相關規劃,制定具體措施。高校及附屬醫院要制定工作方案,創新發展醫學教育。(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各設區市政府落實)
(十六)保障經費投入。積極發揮財政投入的引導和激勵作用,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續的醫學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政府投入動態調整機制,重點加強對公共衛生、全科醫學等學科的經費支持。探索建立以培養質量、績效評價為導向的經費投入方式。根據財力、物價變動水平、培養成本等情況,合理確定并適時調整醫學門類專業生均定額撥款標準、住培補助標準。(省財政廳牽頭,各設區市政府落實)
(十七)加強監測督導。加強動態監督,建立健全醫學教育質量動態監督體系,定期開展督導評估,強化激勵和問責。深入推進清廉學校、清廉醫院建設,為醫學教育創新發展創造良好氛圍。(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