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浙江省鐵皮石斛、靈芝、山茱萸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管理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
浙市監食生〔2021〕17號
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農業農村局、衛生健康委員會:
經國家衛生健康委與市場監管總局核定,現將《浙江省鐵皮石斛、靈芝、山茱萸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浙江省中醫藥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
文件出處鏈接:
http://www.zj.gov.cn/art/2021/12/31/art_1229530739_2387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