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經信企業〔2021〕64號
各市、縣(市、區)經信局(寧波不發):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1〕79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就我省組織申報第三批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省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且屬于省級認定為“隱形冠軍”企業及“隱形冠軍”培育企業,或其他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
2.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能為大企業、大項目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產品,或直接面向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有品牌產品。
3.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研發投入,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并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廣價值。
4.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注重綠色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有較好的品牌影響力,具備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知名企業的潛力。
(二)專項條件
1.經濟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5%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2.專業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達70%以上;主導產品在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國內細分行業中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
3.創新能力。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下同)2項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及以上;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4.經營管理。企業擁有自主品牌;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內、行業標準,或是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
(三)分類條件
1.上年度營業收入在1億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4%以上的優先推薦。
2.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且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足5000萬元,同時滿足近2年內新增股權融資額(實繳)8000萬元(含)以上,且研發投入經費3000萬元(含)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例50%(含)以上,創新成果屬于本通知“二、重點領域”細分行業關鍵技術,并有重大突破。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被推薦: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稅或其他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的。
二、重點領域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主導產品應優先聚焦制造業短板弱項,符合《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先進基礎工藝和關鍵基礎材料;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屬于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關鍵領域“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產品;或圍繞重點產業鏈開展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攻關;或屬于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創新產品。
為更好貫徹落實財政部、工信部《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021〕2號)要求,重點推薦屬于集成電路產業鏈、5G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和高端醫療裝備產業鏈、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鏈、農業機械產業鏈、工業母機產業鏈領域的企業。
三、組織實施
(一)推薦名額和范圍
綜合考慮各市中小企業數量、培育工作開展情況以及隱形冠軍培育庫企業數量等因素,確定了各市推薦名額。杭州、溫州各32家,臺州28家,湖州、嘉興、紹興、金華各26家,衢州、麗水、舟山各8家。經認定的省級“隱形冠軍”企業或“隱形冠軍”培育企業優先推薦。
(二)報送方式
企業申報采取網上填報與紙質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申報。企業通過線上系統報送(zjtx.miit.gov.cn,技術支持電話:0571-56137700),按照《通知》列明的申報材料,于4月28日至5月6日期間上傳。
(三)報送要求
1.請各市、縣(市、區)高度重視本次申報推薦工作,按照申報條件和申報名額要求嚴格把關,擇優推薦,并認真核實企業申報材料。已列為工信部公布的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產品)不再推薦;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創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境外公開發行股票的企業不作重點推薦。我廳將對各市推薦的企業進行審核確認,推薦不符合條件企業將不再增補,超出推薦名額的不予受理。
2.各市經信局審核匯總本市(含下轄縣市)推薦企業后,于5月15日前將申報文件、匯總表(附件3)和企業書面材料(以上均為一式三份)蓋章后報送我廳。申報表和佐證材料請用A4紙雙面印刷,裝訂平整,采用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
聯系人:省經信廳中小企業與民營經濟發展處應紅英,電話:0571-87059133;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楊思寶、鐘蓓,電話:0571-85153236、85159971。
郵寄地址:杭州市環城北路296號浙江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512室楊思寶收,郵編310006。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