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服務六大行動打造人才生態最優城市的意見》(市委辦發〔2019〕41號)和《關于印發<關于全面提升杭州市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引進培育計劃的實施意見>等三個文件的通知》(杭委人辦〔2019〕5號)的文件精神,現就我市2022年度“115”引進國(境)外智力計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市本級及所屬區(含國家級開發區、產業集聚區,下同)、縣(市)依法設立的單位,根據杭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引進高端外國專家和國(境)外智力項目,并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申報本計劃資助,經評審并立項的可享受相關資金和政策扶持。
二、申報條件
(一)單位引進的高端外國專家,須在該單位擔任中層及以上職務,或擔任某項工程、技術、項目和學科的負責人(帶頭人),且原則上聘用時間不少于1年、1個年度內在杭實際工作時間不少于2個月(從事研發、設計類等可不在杭完成工作任務的專家除外),年薪在60萬元(人民幣,下同)及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2.在國(境)外知名企業或機構擔任中、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的專業人才;
4.高層次國(境)外專家工作團隊中的主要成員;
5.其他急需或緊缺的高層次外國專家。
(二)單位實施的引進國(境)外智力項目,應為引進國(境)外(包括港、澳、臺)技術、管理專家來杭幫助解決生產、科研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技術或管理難題的項目,分別為重點項目和優秀項目予以資助。
三、資助方式
(一)對引進的高端外國專家實行年薪資助。資助金額按各單位與外國專家簽訂的合同或協議中明確的年薪高低分為60(含)-80萬元、80(含)萬元以上2個區間,分別按年薪的50%、60%的標準給予資助,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60萬元。
(二)對引進的國(境)外智力項目實行項目資金資助。按重點項目和優秀項目分別給予30萬元和不超過20萬元資助。
(三)以上資助,市屬單位資助資金由市本級財政承擔,區、縣(市)屬單位資助資金由市和區、縣(市)財政各承擔50%。
(四)引進國(境)外智力項目及同一項目中的同一專家當年度不同時享受年薪資助和項目資助。
(五)市本級財政所需資金在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六)已獲其他市級人才專項資金資助的,不再重復資助。
(七)對聘請的各類外國專家提供居留和出入境、醫療保障、子女就學、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便捷服務,逐步形成引進、培養、使用、激勵、保障國外智力的全方位、多層次扶持政策體系。
四、申報程序
1.網上申報。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引智單位請于2021年12月27日-2022年3月31日登錄杭州市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http:// d.zjsti.gov.cn/ccphangzhou/)進行網上申報。本次申報工作統一通過杭州市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http:// d.zjsti.gov.cn/ccphangzhou/)進行網絡填報,申報單位為企業的,請點擊“法人登錄”,系統會自動跳轉到浙江省政務服務網,使用政務服務網賬號登錄,無政務服務網賬號請先注冊。登錄系統完善基本信息后,系統會自動跳轉至杭州市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完成后可進行項目申報。
2.在線審核。請各區、縣(市)科技局按隸屬關系進行網上初審,市外專局進行網上復審;市直單位由市外專局審核。通過網上審核的項目,申報單位將紙質材料(含系統生成的表格和上傳附件)報送至各區、縣(市)科技局或市直主管部門,經區、縣(市)科技局會同屬地財政部門或市直主管部門確認匯總后,報市外專局。
五、上報材料和時間要求
(一)上報材料
1.各申報單位按申報系統要求如實填寫相關內容;
2.申報引進高端外國專家項目的,附件內容應包括:外國專家護照復印件、申報單位和外國專家簽署的聘用合同原件、證明外國專家符合申報條件的海外任職證明或知識產權證書等相關材料。請同時附上該專家主要承擔項目的項目簡介(介紹該項目在行業和專業領域所具有的先進性、前瞻性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廣所能產生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前景等情況),或列入國家、省或市級行業或部門發展規劃的有關批件復印件等,以便在高端外國專家年薪評審未通過的情況下,繼續參與引進國外智力項目的評審。
3.申報引進國(境)外智力項目的,附件內容應包括:國(境)外專家護照(身份證件)復印件,項目簡介(介紹該項目在行業和專業領域所具有的先進性、前瞻性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廣所能產生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前景等情況),或列入國家、省或市級行業或部門發展規劃的有關批件復印件等。
4.申報單位須在申報系統上提供項目承諾書加蓋單位公章和法人簽名與其他申報相關的材料同時作為附件上傳。
5.附件材料要求為一個PDF文件,并編寫目錄和頁碼。
(二)時間要求
1.2022年4月8日前,各區、縣(市)科技局或市外專局完成網上初審。
2.2022年4月15日前,市外專局完成網上復審。
3.2022年4月22日前,經區、縣(市)科技局會同屬地財政部門或市直主管部門確認匯總后,將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報市外專局。
六、其他事項
1.根據杭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全力支持企業加強科技創新防疫情促發展的通知》(杭科資[2020]13號)精神,對確因受疫情影響無法來杭工作的2022年度市“115”引智計劃入選外國人才,遞交執行材料時提供企業支付年薪、實際貢獻等相應材料,經區、縣(市)科技局或市直主管部門認定后可視作在杭工作時間。
2.申報單位需系統上傳市“115”項目誠信承諾書蓋章件。
聯系人:胡姍姍 聯系電話:85255644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