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經信局:
為貫徹落實“新制造業計劃”,鼓勵企業做強做大,根據《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市委〔2019〕17號)和年度工作安排,現就做好2020年度鯤鵬計劃大企業大集團上規模獎勵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條件
1.在杭州市范圍內登記注冊的制造業獨立法人企業,或在杭州市范圍內登記注冊的集團企業。
2.單一企業申報口徑。企業在杭沒有母公司(包括母公司的母公司,以此類推)、沒有制造業子公司(包括子公司的子公司,以此類推),應以單一企業獨立法人進行申報。
3.集團企業申報口徑。以集團母公司及其在杭制造業子公司的年度營業收入為獎勵依據(集團母公司為非制造業企業的,其營收數據不納入獎勵范圍)。集團企業包含的子公司范圍以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規定為準,關系認定以2020年12月31日24:00為時間節點。
4.申報對象獎勵年度在杭制造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含)以上。已申報2018、2019年度獎勵的企業,申報進檔獎勵。
5. 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二、獎勵標準依據
1.對制造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億元、2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5億元的企業,市本級財政分別給予2000萬元、800萬元、4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制造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000億元的獎勵政策,按“一事一議”報請市政府研究確定;進檔的獎勵差額。
2.制造業年營業收入是指制造業企業的年度營業收入。其中:制造業企業是指納入2020年度杭州市規上工業統計年報庫的企業,但不包括采礦業以及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等非制造業;年度營業收入以企業在統計、稅務部門的申報數據為準,兩者不一致的取較小數據。
三、申報時間和流程
(一)申報時間: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各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獎勵申報,逾期未完成申報將視同放棄。
(二)申報途徑:采用“親清在線”系統進行申報,申報網址: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
(三)申報程序:根據申報主體類型實行不同的申報程序。
1.以集團口徑申報
第一步:集團母公司登陸“親清在線”,進入杭州市“鯤鵬計劃”制造業企業上規模獎勵界面;
第二步:進入集團兌現,填報企業基本信息、在杭制造業子公司信息、關聯交易數據,授權數據查詢權限等,完成后提交;
第三步:相關子公司登陸“親清在線”,核實確認母子公司關系,填報關聯交易數據,并授權數據查詢權限。
第四步:全部子公司完成信息確認后,系統對提交信息進行后臺審核。母公司再次登錄“親清在線”,確認審核結果。審核結果無誤,確認后下達獎勵資金。審核結果有誤可返回重新進入第二步,或者申訴進行線下核實。
2.以單一企業口徑申報
第一步:單一企業獨立法人登陸“親清在線”,進入杭州市“鯤鵬計劃”制造業企業上規模獎勵界面;
第二步:進入單一企業兌現,跳出申報表對話框;
第三步:核對企業基本信息,授權數據查詢權限,提交后系統自動進行審核,跳出確認表對話框;
第四步:審核結果無誤,確認后下達獎勵資金。信息有誤,可申訴進行線下核實。
四、其他事項
1.集團母公司在杭,集團下的企業不得拆分申報,不得重復申報。已享受2018、2019年度“鯤鵬計劃”獎勵政策、申報進檔獎勵的企業,有特殊情況需調整申報主體的,應提前向屬地經信部門提出申請。
2.企業要如實填報相關資料,對母子公司關系、關聯交易等數據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通過委托第三方等形式開展事后抽查、審計,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經認定,將作為不良信息納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企業依法主動退回已撥付的財政資金;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各區、縣(市)經信部門落實好屬地責任,對政策進行解讀、培訓,落實好申報組織工作。
4.申報有關工作條款由市經信局負責解釋。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