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浙經信服務〔2021〕83號
各市、縣(市、區)經信局:
根據《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服務型制造示范創建工作的通知》(浙經信服務〔2021〕58號),在企業自主申報,各地經信部門初審的基礎上,經專家組評審并公示,確定浙江春風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等66家企業為浙江省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第五批),杭州博樂工業設計股份有限公司消費品制造業CDM服務平臺等12個平臺為浙江省服務型制造示范平臺(第五批)(名單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附件:1.浙江省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名單(第五批).docx
2.浙江省服務型制造示范平臺名單(第五批).docx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