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 關于紹興市越城區和上虞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變更的批復 紹興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要求變更紹興市越城區和上虞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紹政〔2020〕30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同意變更紹興市越城區和上虞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將紹興市上虞區瀝海街道的管轄區域劃歸紹興市越城區。 你市要切實加強領導,周密組織實施。此次行政區域界線變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編制由你市自行調劑解決。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高度重視和妥善處理行政區域界線變更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行政區域界線變更工作順利進行,促進當地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