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內容 | 企業創建標準 |
責任明確 領導有力 | 1、平安創建有計劃、有目標,職責明確,措施有力。 |
2、領導班子每年研究部署創安工作和參與創建活動全年不少于2次。 | |
3、配有與治安保衛任務相適應的專(兼)職治安保衛人員和保安人員。 | |
4、認真辦理轄區鄉鎮(街道)和主管單位、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項創安工作任務。 | |
5、開展不安定因素滾動排查;開展穩定風險評估;制定相關工作預案,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 |
宣傳有方 教育有效 | 1、平安創建宣傳氛圍濃厚。單位所屬宣傳媒介(如:LED電子屏或宣傳櫥窗或宣傳欄等)經常對平安創建工作進行宣傳(播放或張貼含有平安創建內容的宣傳標語)。 |
2、單位治安保衛人員積極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法律知識、平安創建業務知識培訓;單位自行組織保安技能培訓全年不少于1次;通過會議、講座、培訓等多種形式對全體員工開展平安創建、法制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業務培訓。 | |
3、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月和119消防宣傳月活動。每月開展安全宣傳和員工安全教育。 | |
重點防控 隱患消除 | 1、單位內部有效預防殺人、傷害致死、強奸、綁架、爆炸、放火、投毒、劫持等八類嚴重刑事犯罪案件發生,無槍支(彈藥)、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被盜、丟失和非法轉讓等案(事)件發生。 |
2、單位內部無8萬元以上現金或20萬元以上財物被盜搶案件發生。 | |
3、單位刑事、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 |
4、有效預防單位員工違法犯罪發生。 | |
5、有效預防火災、治安災害事故和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 |
6、影響社會穩定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事件發生能有效控制在單位內部并妥善化解。 | |
7、積極整改單位內部存在各類安全隱患,無因整改不力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情況。 | |
工作規范 運行有序 | 1、建立健全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執行有力。正確確定本單位治安保衛重點部位。按標準設置技防、物防設施。 |
2、開展安全檢查、巡查,落實值班、巡邏力量。規范巡邏、檢查記錄。保安持證上崗,提供服務的保安或物業公司具備相應資質。 | |
3、單位內外來人口登記率達100%、居住證辦證率達98%以上;境外人員底數清、情況明。 | |
4、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積極參加公安機關組織的安全防范評估達標活動,并評估合格。 | |
5、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誠信經營,不發生拖欠職工工資等違法行為,自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勞資關系和諧。 | |
備注 | 1、員工總數包括臨時工、合同工等在內的所有單位內部人員。 2、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發案數以司法機關立案為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