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發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
關于印發《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省級有關部門,各市、縣(市、區)發展改革委(局)、能源局,有關企業:
現將《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能源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