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于實施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屬各單位:
《關于實施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見》已經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8月14日
關于實施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技術技能人才,引領廣大勞動者大力弘揚工匠精神、走技能成才之路,經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就實施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人才強省戰略,順應產業升級和高質量發展要求,圍繞全球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建設,以培育知識型、創新型、復合型高技能人才為重點,著力深化技能人才培養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構建“產教訓”融合、“政企社”協同、“育選用”貫通的技能人才培育體系,努力把浙江打造成為新時代工匠的培育引領之地、成長向往之地、技能創新之地。到2025年,全省技能人才總量達到1150萬人左右,其中,高技能人才數量超過400萬人、占技能人才的比例達到35%。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匠苗”成長行動。以職業院校(技工院校,下同)培養為主渠道,加強技能人才儲備。按照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的原則,圍繞我省重大產業布局、重點領域發展,結合地方經濟特色,加快建立以產業發展和市場需求為導向,工學一體、產教融合、校企協同育人的技能人才培養模式。對標國際國內一流,加強職業院校專業建設,構建以職業能力培養為核心的教材、課程體系,重點支持建設200個左右與產業相匹配的專業(群)。實施重點專業(群)建設申報競爭制,激發職業院校自強基因,支持自我發展能力強、辦學特色優勢明顯的職業院校建設一批高水平學科或專業。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升計劃,打造一支與高水平專業體系相適應的名師、名校長團隊。全省每年分別培養中、高級技能以上畢業生20萬人、5萬人。
(二)實施“匠才”培養行動。以“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為抓手,聚焦數字安防、生物醫藥、高端裝備、綠色石化、汽車及零部件、現代紡織和服裝等重大產業集群培育,結合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民生服務業發展,加強重點產業和社會急需緊缺技能人才培養。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的組織協調作用,依托企業培訓中心、產教融合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和職業院校等,大規模開展職工技能提升培訓。力爭到2025年,全省累計開展職業技能培訓600萬人次,參加培訓人員平均提升一個技能等級,其中達到高級工以上技能等級的占40%。
(三)實施競賽錘煉行動。將技能競賽作為重要選拔途徑,進一步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賽和全國技能大賽為龍頭,省級技能大賽為主體,市、縣級技能大賽和企業崗位練兵技能比武為基礎,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每兩年舉辦一屆浙江技能大賽,組織實施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大賽,對符合條件的選手核發中級以上技能等級證書,力爭產生各級技術能手1萬名以上。鼓勵工會等組織和行業部門開展勞動競賽、巾幗建功立業、青年崗位能手評選等活動,每年帶動500萬名以上企業職工學技能、練技能。
(四)實施工匠遴選行動。加強優秀技能人才遴選評價,通過職業院校培養、崗位技能提升、技能大賽選拔等途徑,重點培育一支覆蓋廣泛、梯次銜接、技藝高超的“十百千萬”新時代浙江工匠骨干隊伍。到2025年,重點培育30名左右具有絕技絕活,處于國內外技術技能領域前沿,在技術革新、發明創造中有重大貢獻,能引領產業技術發展,在培養技能人才和傳授技藝方面有突出貢獻的浙江大工匠;重點培育300名左右具有精湛技能,在省內同行中擁有較高知名度,或在世界技能大賽中表現優異,為企業和社會創造重大效益,在技能人才培養方面作出較大貢獻的浙江杰出工匠;重點培育3000名左右具有過硬技能,在產業行業領域中發揮骨干作用的浙江工匠;重點培育10000名左右掌握熟練技能,富有發展潛力,年齡在35歲以下的浙江青年工匠。
(五)實施技能創新行動。發揮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等優秀高技能人才的引領帶動作用,依托單位、行業,聯合院校和專業科研機構建設30個左右技能創新工作團隊,開展技術技能新標準研究,推進技術技能創新和成果轉化。組織企業技能大師工作室開展技能提升、工藝改進等活動,總結、命名和推廣一批先進操作(工作)法。鼓勵高技能人才在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中發揮積極作用,規模以上企業可設立技術技能總監或技能專家崗位。支持高技能人才參加創新成果評選、展示和創業創新等活動,切實保護高技能人才的知識產權和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權益。
三、政策舉措
(一)推動“產教訓”融合發展
1.深化校企合作。鼓勵校企聯合招生、“雙元”育人,全面推行新時代學徒制。支持企業優秀高技能人才參與院校教學資源、培訓項目開發或教學授課,實現學校培養與企業培訓有機銜接。深化“廠中校、校中廠”建設,鼓勵職業院校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校企合作,支持教師按規定獲得相應的智力、專利、教育、勞務等報酬,具體分配由學校按規定處理。
2.推動“校企共同體”建設。以省產教融合發展基地為平臺,推動兼具工匠培養、生產服務、技術研發、文化傳承等功能的“校企共同體”建設。每個市至少建設一個面向中小企業的共享性公共實訓基地,將其打造成為企業培養技能人才的實踐中心。支持全省優質職業院校在產業集聚區、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特色小鎮設立產業學院,實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保善笮kp師共同培養技能人才。
3.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雙師型”教師比例,加強實習指導教師配置。完善師資培訓體系,建立職業院校教師與企業高技能人才交流機制。建設一批師資培訓基地,落實職業院校教師全員輪訓制度,確保專業課教師每5年累計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不少于6個月。
4.推進社會化培訓。統籌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實訓)資源,政府補貼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全部向具備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包括本科高校、職業院校)開放。推動線上培訓平臺建設,開發線上培訓資源,實現線上線下培訓協同發展。建立績效激勵機制,激發公辦院校開展社會化培訓等社會公共服務的積極性,在國有凈資產不減少的前提下,績效工資總量最高可上浮50%,學校在內部分配時應向一線教職員工傾斜。
(二)加強“政企社”協同推進
1.健全專業動態調整機制。順應區域經濟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升級和企業用工需求,動態調整職業院校專業設置,及時增設相應的專業方向。依據職業能力標準,將新技術、新工藝、新技能融入教學內容,完善課程體系。強化各級政府引導職業院校優化專業設置的職責,定期評估專業設置,對符合市場需求和產業發展方向的專業,加大招生和投入力度;對與產業對接不緊密的專業,及時予以調整或淘汰。
2.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鼓勵企業建設培訓中心、職業院校和企業大學。在全省支持規上企業建設1000家培訓中心,開展企業職工技能培訓,積極面向中小企業和社會承擔培訓任務,并可給予適當獎補。鼓勵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8%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其中用于包括一線職工技能提升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等在內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比例不低于70%。對職工培訓成效顯著的地區,可適當提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調劑使用比例。
3.完善多元辦學體制。支持公辦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辦學改革,鼓勵社會力量以資本、知識、技術等要素參與辦學。企業直接投資舉辦非營利性民辦職業院校的,各地可根據畢業生人數給予適當資金補助。企業舉辦技師學院,可參照有關規定,在培養規模和辦學條件等方面予以適當放寬。
(三)推進“育選用”銜接貫通
1.暢通技能人才發展通道。促進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融合發展,在工程技術領域取得相應職業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等級的技能人才,可參加工程系列相應級別職稱評審,鼓勵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業技能評價。
2.建立證書互認制度。加快推進技能人才學歷證書和技能等級證書互通轉換,職業院校對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勞動者,根據其證書等級和類別免修部分課程,在完成規定內容學習后依法取得學歷證書;接受職業院校學歷教育并取得畢業證書的學生,在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中可免試部分內容。
3.拓展高技能人才成長空間。在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浙江選手可按規定保送至高校相應的高職或本科專業就讀。支持高技能人才報考工程師學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試行擔任車間主任(工段長)、學徒制師傅等高技能人才到職業院校進修,通過脫產學習、證書互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所需經費在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技工院校高級工班、技師學院技師班畢業生享受大專、本科學歷同等待遇,在公務員錄用、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執業資格考試、確定工資起點標準、職稱評定、職位晉升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方面與同等學歷人員相同對待。
四、創新機制
(一)建立融通發展機制
1.完善職業教育招生制度。加強設區市統籌,推動中職學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推進技工院校初中段招生與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統一招生政策、統一招生計劃、統一招生代碼、統一招生平臺。支持省屬技工院??鐓^域招生。將技師學院納入高等職業院校招生平臺,加快推進全省職業院校畢業生信息共享。
2.發揮技工院校主力軍作用。發揮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養特色和職業院校辦學優勢,通過技工院校和職業院校雙掛牌等方式,力爭實現技工院??h(市)全覆蓋。推進“雙元制”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建設一批高水平技師學院。鼓勵技師學院在規模以上企業舉辦分院。
3.開展學分互認試點。支持高職院校和技師學院之間開展合作辦學、學分互認試點,完成規定學分的學生,可取得相應學歷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
4.建立扶貧引才機制。鼓勵我省職業院校通過采取與中西部地區聯合招生、合作辦學等多種形式,擴大生源渠道。推動我省企業在院校開展訂單式培養、定崗式培訓,落實免學費和助學政策,放寬落戶政策,引導畢業生在我省就業。
(二)創新院校發展機制
1.完善教師編制管理和崗位制度。合理確定公辦技工院校教師編制配備標準,探索在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實行報備員額制管理。適當提高職業院校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深化技工院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競爭擇優、能上能下用人機制。
2.創新教師聘用方式。推行校企人員互聘制度,聘用單位可按規定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技工院校可根據教學需要,合理設置招聘條件,通過直接考察方式公開招聘企業高技能人才任教,鼓勵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等技術技能大師擔任學校兼職教師。
3.深化國際化辦學。推動我省應用型本科院校、職業院校與德國、日本等國外企業、院校開展合作交流,打造高水平國際化職業院校,培養具有國際職業教育背景和國際從業資質的高技能人才。
(三)建立多元評價機制
1.健全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完善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評價方式。浙江大工匠等特別優秀的高技能人才可以直接認定為特級技師,特級技師的待遇參照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執行。
2.建立銜接互認機制。引入一批國際知名企業、行業協會職業資格證書,推廣國際先進職業技能標準,建立互通互認機制,提高高技能人才職業化、國際化水平。
3.加大職業標準開發力度。加快構建職業技能標準、行業企業工種崗位要求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等多層次職業標準。積極推動制定服務“一帶一路”的技能人才培養標準,為高技能人才走向世界和職業院校教師互派互訪創造條件。
(四)完善技能人才激勵機制
1.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落實黨委聯系高技能領軍人才制度,在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評選中,適當提高高技能人才比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應有一定數量的高技能人才。浙江大工匠優先推薦申報中華技能大獎、全國勞動模范和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技術能手、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青年崗位能手。其他各層級工匠優先推薦申報相應層級的技術能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三八”紅旗手、青年崗位能手等。對在浙江技能大賽中獲得一等獎的職工選手,優先推薦申報省五一勞動獎章。
2.提高技能人才經濟待遇。完善技術工人工資分配機制,科學評價技能水平和業績貢獻,合理確定工資級差。鼓勵企業建立高技能人才崗位津貼制度,當地政府可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
3.提高技能人才社會待遇。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由省政府頒發證書,納入各級黨政領導聯系的人才范圍;浙江工匠由省人力社保廳、省總工會共同頒發證書;浙江青年工匠由省人力社保廳、團省委、省教育廳共同頒發證書。將高技能人才納入當地人才分類目錄,按照人才類型享受相應政策。對緊缺急需、關鍵崗位的高技能人才,經當地人力社保部門認定后,在落戶、子女教育、購房、醫療等方面予以支持。每年組織一批高技能領軍人才參加“金藍領”境外培訓、國際大型工業展、國際發明展或觀摩世界技能大賽等海外交流活動。
4.加大高技能人才支持和獎勵力度。按照就高、不重復享受原則,浙江大工匠由省財政給予50萬元支持;浙江杰出工匠由省財政給予30萬元支持;浙江工匠給予3萬元支持,其中省財政支持2萬元;浙江青年工匠給予2萬元支持,其中省財政支持1萬元。對在浙江技能大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職工組選手,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將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作為實施人才強省戰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任務,納入人才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全面推進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省委人才辦要加強工作指導,分別牽頭做好專業設置調整指導、職業技能標準開發指導、工匠遴選標準和程序制訂等工作。
(二)強化工作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舉措,推進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全面實施。省人力社保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建立集技能人才供需對接、信息查詢、培訓目錄發布、補貼發放、政策宣傳、統計分析等功能于一體的管理服務信息平臺。積極探索第三方機構參與評估監督工作,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確保新時代工匠培育各項舉措有效落實。
(三)加大資金投入。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發揮好政府資金的撬動作用。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遴選工作所需經費,通過優化促進就業資金支出結構、人才專項經費、社會資本投入等途徑統籌安排。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實施情況作為人力社保專項資金和就業補助資金轉移支付的重要參考因素。從2020年起,地方各級政府建立與職業教育辦學規模、培養成本、辦學質量等相適應的財政投入制度。建立公辦高職院校(含培養??茖哟螌W生的技師學院、高級技工學校)生均財政撥款增長機制,并向制造類專業傾斜,公辦中職院校(技工學校)生均公用經費逐步達到普通高中的2倍以上。加強生均公用經費投入績效評估,對辦學質量好、社會認可度高、畢業生就業率高的學校予以一定傾斜。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媒體渠道,加大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的宣傳力度。把工匠精神貫穿職業院校學生培養全過程和職業生涯全周期。大力開展新時代浙江工匠系列宣傳活動,通過解讀技能人才政策、分享職業院校建設成功案例、挖掘新時代浙江工匠典型事跡,營造技能成才、技能報國的新風尚,形成全社會重視技能人才培養、支持技能人才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