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余杭工匠”認定工作實施辦法(修訂)》的通知
余工匠認定〔2020〕1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根據區政府與區總工會第十六次聯席會議紀要(余府紀要〔2020〕12號)精神,《“余杭工匠”認定工作實施辦法(修訂)》已經“余杭工匠”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余杭工匠”認定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4月7日
“余杭工匠”認定工作實施辦法(修訂)
為弘揚追求完美、創造極致的職業精神和攻堅克難、創新超越的優秀品質,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社會風尚,根據區政府與區總工會第十三次聯席會議紀要(余府紀要〔2016〕53號)要求,我區已于2017年開展“余杭工匠”認定工作。為進一步打響和做強“余杭工匠”品牌,現就完善認定工作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認定范圍及數量
在每年“926工匠日”期間,從全區各類所有制經濟、社會組織的一線崗位上直接從事技能工作的優秀技術人才中推薦認定不超過20名的“余杭工匠”。
二、認定基本要求及條件
(一)基本要求
“余杭工匠”應是余杭區工會會員;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耐心、專注;工作精益求精、一絲不茍,嚴謹、專業;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豐富的實踐經驗;勇于創新、甘于奉獻,貢獻特別突出。
(二)基本條件
“余杭工匠”須65周歲以下,從事本專業技能工作不少于8年,目前仍在一線崗位上直接從事生產、技術、研發等工作(兼職擔任中層及以上行政職務的;屬國千、省千人才的除外),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他人不可替代的絕技絕活,或創造了在同行業中公認的先進操作法,提高了勞動生產率或產品質量創造了同行業最高水平,并熱心積極傳承自身技能手藝。
2.在余杭特色、傳統工藝等領域刻苦鉆研技術,產品追求極致,在同行業、領域中具有較大影響力。
3.在技術上有重大創造或革新,有得到國內領先的成果并取得重大經濟或社會效益。
4.獲得世界技能大賽或國家級技能大賽前10名,省技能大賽前8名(符合此條,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5.職業技能在同行業中處于拔尖水平,獲得過市級職業技能大賽前3名。
三、推薦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好中選優、不唯學歷、不唯職稱、公開透明的推薦原則,確保推薦對象的先進性和程序的規范性。
1.工會組織推薦。各鎮街、局系統工會嚴格按照認定條件,經層層選拔和篩選,審核后推薦申報;
2.社會組織推薦。組織相關專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推薦,通過“尋找我身邊的余杭工匠”等活動,在電視、報紙、網絡、微信等媒體廣泛發動,推薦申報;
3.個人自薦。個人可通過所參加的專業協會、“余杭工會”微信公眾號“余杭工匠”欄目到所在鎮街、社區工會自薦報名。
四、認定程序
1.組織推薦、自薦。在每年4月下旬發文啟動推薦、自薦工作,并于6月下旬向余杭工匠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推薦申報。
2.基礎資格審查。由“余杭工匠”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認定的基本要求和條件,對資格和材料進行審查,并將結果提交認定領導小組確定。
3.提出初步候選人選。組成專家評審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候選人的專業情況和先進程度進行評審,并按1﹕3比例列出候選人選。
4.確定正式候選人選。由認定領導小組確定不超過20名的正式候選人選。
5.開展相關會審工作。將正式候選人選提交區紀委(監委)、區人社局、區公安分局、區審計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稅務局、區生態環境分局等部門簽署確認意見。
6.提交審核。將通過部門會審的正式候選人選提交區委常委會研究。
7.進行公示。正式候選人選名單通過報刊、網絡向社會公示5天,公開征求意見。
8.人選認定。對經公示沒有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已在公示截止之日起一周內處理完畢,報請“余杭工匠”認定領導小組研究認定。
9.舉行發布儀式。提請區政府發文通報,在“926工匠日”期間舉行發布儀式,向社會公布并予以表彰。
五、政策待遇
被認定為“余杭工匠”的人員,將授予“余杭工匠”榮譽稱號,并頒發證書和一次性獎勵20000元;列入余杭區E類人才,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政策待遇;享受區級勞動模范季度困難慰問、重大節日慰問、患病住院(去世)慰問、免費觀光和體檢、報刊訂閱等日常服務政策待遇(與E類人才政策待遇相同的就高不重復享受),并優先作為市區兩級勞模和省市五一勞動獎章候選人推薦人選。
六、其他
“余杭工匠”認定工作實施辦法(修訂)已經“余杭工匠”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即日起執行?!蛾P于開展“余杭工匠”認定工作的實施辦法》(余工匠認定〔2017〕1號)同時廢止。
附件:“余杭工匠”認定工作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