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浙江省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方案(2021—2023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方案(2021—2023年)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制造強國戰略的重要論述精神,加快建設制造強省,決定實施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推進數字化改革,持續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堅定不移推進能耗“雙控”,全力推動碳達峰碳中和系統性變革,堅決實施淘汰落后、創新強工、招大引強、質量提升攻堅行動,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推動制造業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全力建設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實施目標 通過3年攻堅,全省規上工業畝均稅收達到37萬元,畝均增加值達到180萬元,規上制造業全員勞動生產率達到33萬元/人,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10.4%以上,制造業投資年均增長10%以上,規上制造業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相當于營業收入比重突破2.3%。全省淘汰落后產能企業5000家,整治提升10000家,騰出低效工業用地100平方公里,騰出用能400萬噸標準煤,減少碳排放800萬噸;招引落地10億元以上重大制造業項目300個以上;新增“浙江制造”標準1000項,培育“品字標”品牌企業1000家。制造業高端化、數字化、綠色化發展處于全國領先地位。 三、重點任務 (一)實施淘汰落后攻堅行動。 1.全面摸排高耗低效企業。根據省制造業高耗低效企業分區域分行業指南,各地按照動態摸排、分類建檔、清單管理的方法,以規上制造業企業、實際用地3畝以上的規下制造業企業為重點開展排查,摸清企業用地、用能等情況,建立高耗低效整治企業清單,實行閉環管理。(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為責任主體,下同) 2.堅決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業。各地嚴格按照安全、環保、質量、能源等領域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政策要求,對高耗低效企業開展合規檢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實施分類整治。對存在違法違規等行為的企業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堅決依法處置;對其他高耗低效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整體騰退、搬遷入園、改造提升等方式,實施“一企一方案”,對標提升,達標銷號。(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 3.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開展“兩高”項目評估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堅決進行處置,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產能置換、節能審查、環評審批等要求,未履行相關審批手續,違規審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查處。對擬建“兩高”項目,進行科學論證;對明顯超出地方能耗“雙控”目標、環境排放容量的項目,要求立即停止。(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 4.加快整治提升低效工業用地。結合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統籌研究工業用地布局。加強工業投資項目監督,對涉及用地閑置的,嚴格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進行處置。新增工業用地實現100%“標準地”模式出讓,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落實投資監管協議。探索參照“標準地”出讓基本要求,加強工業土地二級市場交易監管,支持地方探索工業用地到期續簽履約機制。(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5.大力整治提升產業發展平臺。深入開展產業園區和企業有機更新,持續推進各類開發區(園區)整合提升,打造一批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五星級園區。提質推進小微企業園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廠房改造建設小微企業園,新培育四星級以上小微企業園100個。(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 (二)實施創新強工攻堅行動。 1.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提升雙聯動,實施“尖峰、尖兵、領雁、領航”攻關計劃,實現100項填補空白、引領未來的重大成果。深入推進產業鏈協同創新工程,每年實施60個、謀劃60個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廳) 2.加速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高水平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成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120家、“雙創”示范基地70個。建設中國浙江網上技術市場3.0,力爭全省技術交易總額突破3000億元。實施首臺套提升工程,每年新增首臺套200項。(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 3.全力打造高能級科創平臺。加快推進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等創新策源地建設,構建完善新型實驗室體系和技術創新中心體系,新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科技創新基地5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5家、省技術創新中心10家、新型研發機構20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 4.做專做精制造業創新主體。梯次培育世界級領軍企業、高市值上市公司、單項冠軍企業、隱形冠軍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每年培育單項冠軍企業20家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00家、隱形冠軍企業100家。分行業動態培育1000家高成長企業。實施科技企業“雙倍增”行動,每年新增高新技術企業30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8000家。(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5.加快構建產業鏈創新鏈生態圈。深入實施制造業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提升工程,探索“鏈長+鏈主”協同推進機制,動態培育“鏈主型”企業100家,打造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200個,加快形成“頭部企業+中小企業”的產業鏈創新鏈生態圈。以“產業大腦+未來工廠”為突破口,發展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數字產業集群,培育“產業大腦”30個以上、未來工廠50家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600家(個)以上。(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科技廳) (三)實施招大引強攻堅行動。 1.加強新興產業重大項目招引。聚焦三大科創高地、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強重大制造業項目招引,確保每年省市縣長項目工程中制造業項目數不低于三分之一,項目落地率達到50%以上,當年落地項目投資完成率達到10%以上。加強與央企、軍工企業常態化對接,每年落地100個戰略合作項目。發揮政府產業基金引導作用,推進一批重大制造業項目落地,每年實施產業基金項目50個。(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委軍民融合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2.加強重大外資項目招引。瞄準世界500強、跨國公司,招引落地重大制造業外資項目180億美元以上。推動綜合保稅區引進一批高端加工制造、尖端研發設計、全球檢測維修等高質量項目。推動自貿試驗區與聯動創新區、重點開放平臺協同發展。深化國際產業合作園建設,打造一批高能級外資對接合作平臺,新增國家級平臺2個左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3.加強補鏈強鏈關鍵項目招引。實施產業和招商主管部門“一局長一項目”專項行動,緊盯標志性產業鏈斷鏈弱鏈環節,每年招引落地億元以上項目500個以上。開展長三角產業鏈補鏈固鏈強鏈行動,落地推進一批產業鏈合作項目。(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4.加強上市企業資本重組項目落地。高質量推進“鳳凰行動”計劃,推動省內上市企業新增融資4500億元以上,投資一批高端制造業項目,新增并購重組金額1500億元以上,落地一批補鏈強鏈項目。每年動態保有1000家以上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和100家以上報會(交易所)企業,實施一批上市募投制造業項目。(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經信廳、浙江證監局) 5.加強項目全周期管理服務。開展項目全周期管理服務多跨場景應用試點,對制造業項目招引落地、建設實施、竣工驗收、投產達產、履約監管等實施動態跟蹤管理和服務。(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建設廳、省商務廳) (四)實施質量提升攻堅行動。 1.深入推進制造業質量革命。全面提升制造業標準化水平,新制修訂國際標準15項以上、國家標準150項以上。實施百個特色產業質量提升行動,加強質量基礎設施建設,培育一批國家級和省級質檢中心、產業計量測試中心,推進一站式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2.全面實施企業數字化綠色低碳技術改造。加快推動傳統制造業制造方式轉型,分行業、分區域推進企業數字化技術改造,每年組織實施500個省級重點技改項目,引領推進規上工業企業數字化技術改造全覆蓋,新增工業機器人5萬臺。全力推進節能減碳技術改造,每年實施100個省級重點節能減碳技術改造項目。(責任單位:省經信廳) 3.加快制造業產品升級換代。組織實施產品升級改造重點項目。開展制造業設計能力提升專項行動,辦好中國設計智造大獎活動、寧波創新設計周,推動工業設計成果轉化應用。實施服務型制造工程,培育省級服務型制造企業(平臺)150家(個)。(責任單位:省經信廳) 4.大力推進制造業品牌建設。實施品牌競爭力提升工程,每年培育“品字標”品牌企業300家以上。建立“名品+名企+名產業+名產地”的集群品牌和區域品牌培育提升機制。推進“浙貨行天下”工程,加快推動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培育浙江出口名牌300個。(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經信廳、省商務廳) 5.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深化知識產權保護“一件事”集成改革,構建誠信治理等各環節完善的保護體系。嚴查各類知識產權領域的違法行為,強化科技型上市企業知識產權護航,加強知識產權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構建知識產權保護自律機制。(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杭州海關、寧波海關)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統籌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科技、商務等相關財政專項資金,強化政策集成,優化使用方式。充分發揮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新政引領撬動作用,擴大政策覆蓋面,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稅務局) (二)強化工業用地集約利用。工業大市大縣每年出讓土地總量中工業用地比例不低于30%,確保工業用地總量穩中有升。支持地方實施工業用地控制線管理,控制線內盤活騰出存量工業用地必須全部用于工業發展,確需改變用途的,應“改一補一”,確保占補平衡。各地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前提下,提取土地出讓收入的0.5%以上作為“騰籠換鳥”專項經費,用于盤活工業用地、企業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產業園區配套設施等。支持地方開展工業低效用地全域治理試點。(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技改貸投放力度,發展碳排放權、排污權、特許經營收費權等抵質押綠色信貸業務。鼓勵金融機構對“騰籠換鳥”新增投資項目融資需求給予中長期貸款支持。(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 (四)優化能耗碳耗資源配置。各地騰出的能耗指標和碳排放空間,重點用于本地區實施“騰籠換鳥”低碳新興產業項目、強鏈補鏈項目和技改項目。充分利用差別電價、差別水價、差別氣價、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推動高耗低效企業整治提升。(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稅務局) (五)加快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在重點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城市,產業園區內的存量工業項目和產業園區外畝均效益A類、B類龍頭骨干企業用地面積50畝以上的存量工業項目,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將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相應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產業園區內的新建工業項目,可充分利用上述政策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產業園區統一規劃、統籌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經信廳、省自然資源廳) (六)強化制造業人才保障。大力實施“浙商青藍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業家“雙傳承”計劃,加強企業家和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省“鯤鵬行動”計劃、省海外引才計劃等重大人才工程將制造業人才作為重點引進培育對象。實施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開展技工教育提質增量計劃,建設一批一流技師學院,鼓勵校企共同體建設。(責任單位:省委人才辦、省經信廳、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省總工會)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統籌負責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省工業專班調整為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工作專班。各級政府要實施專班化工作機制,細化本地區攻堅行動方案。省市縣三級聯動、上下貫通,各部門協同配合,實行閉環督導,全力抓好攻堅行動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單位: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加強評價考核。制定考核評價辦法,建立賽馬機制,實施月度監測、季度通報、年度考核,強化爭先創優。對考核優秀的市、縣(市、區),每年安排3000畝建設用地計劃指標進行激勵。對考核排名靠后的市、縣(市、區)進行通報約談。(責任單位: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自然資源廳) (三)加強服務指導。推進數字經濟系統建設,開展“畝均論英雄”3.0、項目全周期管理服務、產業鏈“一鍵通”“碳效碼”、科創快易通等多跨場景應用。深入實施“三服務”2.0版,解決企業最需要最緊迫的難題。開展政策宣貫,總結典型經驗,推廣最佳實踐。(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