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金融支持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關于金融支持服務實體經濟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融資暢通工程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工作要求,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服務對象 支持服務對象為《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要建立的“現代產業體系”中“5+3”重點產業、制造業或生產性服務業等領域的企業(以下簡稱重點企業),具體要求企業的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及主要生產經營地均在杭州。其中,生產實行委托外地加工,但產值和營業收入納入杭州報表的,視為主要生產經營地在杭州。 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一)發揮財政性資金對信貸投放的引導作用。完善金融機構支持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評價激勵機制,促進財政性資金存放動態分配調節和金融信貸服務功能的聯動,引導金融機構擴大對重點企業中長期貸款投放,推動信貸資源向實體經濟傾斜。 (二)強化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支撐能力。推進企業信用信息服務平臺、金融綜合服務平臺等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聯動,統籌企業信用信息服務應用和金融綜合服務信用建設,健全企業信用數據與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互聯互通機制。金融管理部門聯合相關部門通過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向金融機構推送重點企業貸款需求,為重點企業提供智能化、批量化融資對接服務。 (三)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企業的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對重點企業實行“一對一”服務,推行“兩內嵌、一循環”(中期貸款內嵌年審制、中期授信內嵌預審制、循環式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服務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模式,穩定企業融資預期。對科創企業持續優化首貸、信用貸、無還本續貸等信貸服務,開展“知識產權質押登記線上辦理”試點,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增量擴面。 (四)構建科創企業全生命周期精準服務體系。參與長三角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申報創建工作,推動央行科技創新專項政策支持工具落地。鼓勵設立、改造一批科技金融事業部、科技支行等專營機構,為科創企業和人才提供“人才貸”“科技積分貸”等專屬金融產品服務。深化“股債聯動”模式,鼓勵銀行及銀行理財子公司依法依規與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基金合作,開展“股權+債權”的投資模式,探索將認股權證納入金融衍生品管理,完善“貸款+外部直投”“貸款+遠期權益”等收益共享機制。 (五)放大保險服務對企業信貸增信分險功能。鼓勵保險機構創新發展科技保險,深化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綜合保險和首版次高端軟件保險等應用,開發制造業數字化改造和關鍵研發設備產品研發責任險、知識產權保險等產品,在產品研發、生產、銷售各環節以及數據安全、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為科創企業提供保險服務。探索建立科創企業貸款保證保險風險補償機制,推動保險機構參與區域性的融資擔保、風險分擔。 三、優化融資擔保體系 (一)擴大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加快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一體化建設,以杭州市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為主體,組建杭州市融資擔保集團,參股、控股或合并市、區縣(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健全注冊資本金持續補充、風險補償機制,提升政府性融資擔保服務質效。創新考核運作機制,建立以服務重點企業家數、放大倍數和覆蓋率等為績效考核內容的評價體系。依托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促進全市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爭取3年內實現融資擔保業務額達到1000億元以上。 (二)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服務功能。拓寬“雙?!保ū>蜆I、保市場主體)融資服務范圍,對地方貢獻突出的企業實行“見貸即保”的批量擔保模式。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參與“4222”風險分擔機制(市縣擔保機構、國家融資擔?;稹⑹≡贀9?、合作銀行按照4:2:2:2的比例),以企業前3年納稅總額為限,為重點企業提供無抵押的信用擔保,融資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產品研發周期較長、研發投入較高的納稅信用等級為A、B級高新技術企業、科創企業,可突破擔保額度限制。鼓勵銀行機構對有政府性融資擔保的重點企業加大貸款利率優惠。 四、提升資本市場活力 (一)支持重點企業股改上市。謀劃實施“鳳凰行動”計劃升級版,加大對重點企業上市的培育力度。政府性產業基金與市場化投資機構共同組建單一投資基金,參與重點企業股權投資,推動優質科創企業上市融資、符合國家戰略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資產重組上市,并按照協議實行投資收益讓渡。 (二)加大發債融資支持力度。擴大創新創業公司債券融資工具發行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重點企業發債融資。探索以知識產權運營未來收益權為底層資產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推廣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通過信用風險緩釋憑證和擔保增信兩種模式,推動建立市場化的風險分擔機制,提高市場主體投資認購意愿。 (三)組建創新引領母基金。設立總規模1000億元的杭州市創新引領母基金,建立規范化、市場化、專業化的運轉機制,通過對重大項目直接投資和參股設立投資子基金相結合的模式,推動我市“十四五”規劃的重大產業項目集聚發展。 (四)培育創投基金和產業資本。做大做強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央企資金、保險資金等在杭州設立創業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推進區域性股權市場創新試點,打造助力創新創業企業培育發展的綜合服務體系,推動建立創投股權和私募基金份額報價轉讓平臺,引導設立私募股權投資接力基金,促進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發展。 五、推動金融服務創新 (一)推進供應鏈金融發展。支持金融機構、供應鏈核心企業和融資擔保機構開展合作,組建產業鏈優化提升聯合授信體,探索“有效訂單即給予擔保”的模式。推動銀行機構運用人民銀行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提升供應鏈融資效能。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有動產抵押貸款的企業,可按照不高于抵押物賬面凈值50%的額度給予補充擔保。 (二)優化轉貸業務流程。統籌整合現有政府性轉貸周轉金,支持國有資本設立轉貸平臺,探索“轉貸平臺+合作銀行+融資擔保公司”的轉貸服務模式,幫助企業化解轉貸難、轉貸貴的矛盾。優化轉貸業務流程,引導金融機構與轉貸服務機構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推行“T+1”轉貸模式,將轉貸環節占用資金的時間降到最低。 (三)加強對“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服務。引導金融機構與重大科研平臺、產業孵化培育平臺深化戰略合作,加大對千億級先進制造業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等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定期組織各類股權投資基金為產業平臺項目提供持續的社會化股權投資服務,促進科研成果市場化、產業化和資本化。 本措施自2021年5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