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經信局(發改經信局),錢塘新區經發科技局:
為促進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裝備產品,推動我市重大技術裝備水平整體提升,大力推進新時代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印發杭州市“鯤鵬計劃”制造業企業上規模獎勵實施細則等文件的通知》(杭經信規劃〔2019〕132號),決定開展2021年度杭州市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獎勵資金項目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凡是購買經省經信廳認定,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研發、生產的2019和2020年度國際、國內、省內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的應用企業,均可申請獎勵。
二、申報條件
申請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資金獎勵的應用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杭州市域范圍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二)企業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三)與首臺(套)產品研發企業不存在關聯交易或相互投資、參股、控股等關系。
三、申報程序及材料
企業須向所在區、縣(市)經信主管部門提出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獎勵項目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各區、縣(市)經信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正式行文報送市經信局,市經信局組織專家評審,確定擬獎勵企業名單。擬獎勵企業名單公示后,核發獎勵資金。申請企業需提交的申報材料如下:
(一)《杭州市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獎勵申請表》,可登錄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下載填寫;
(二)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復印件登記證書復印件;
(三)稅務部門提供的單位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告或由企業法人簽字的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復印件;
(五)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制造方和應用企業簽訂的正規合同復印件;
(六)首臺(套)產品購買和銷售相關票據;
(七)首臺(套)產品認定的相關證明文件(證書)及企業申報承諾書。
四、申報方式
本次申報采取書面申報方式。
企業向所在地經信主管部門提交相關表格及申報材料一式3份。經初審通過后,由所在地經信主管部門統一報送《杭州市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獎勵資金項目申請匯總表》、企業申報的紙質材料及電子文檔各1份。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申報自3月25日開始,4月25日截止。各區、縣(市)經信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業務指導,做好申報宣傳、組織、審核等相關工作,并于4月26日匯總、前提交相關材料至市經信局高端裝備處。
(二)不明事項請聯系杭州市經信局高端裝備處:潘亞婷,聯系電話:85257119,聯系地址:杭州市富春路188號市民中心A座1207室,郵政編碼:310026。
特此通知。
附件:
1. 杭州市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獎勵資金項目申請匯總表.doc
2. 杭州市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獎勵資金項目申請表.docx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