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市委〔2019〕17號)精神,聚集區域優質創新資源,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推進高端制造業和數字經濟融合發展。根據《關于印發〈杭州市高新技術孵化成果轉化園認定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杭科高〔2020〕32號),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杭州市高新技術孵化成果轉化園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申報條件
1.園區運營機構是注冊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園區正常運營時間一年以上,不包括市級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等。
2.園區產業定位于發展方向符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要求,科技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園區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比例達到70%以上。
3.園區占地面積或建筑總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其中用于科技企業租售的場地不少于總面積的2/3,自認定起作為高新技術孵化成果轉化園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
4.園區入駐科技企業孵化器孵化畢業企業不少于20家。
5.園區培育創新型科技企業不少于10家(其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不少于5家,建成市級以上研發機構不少于3家)。
6.園區引進培育、簽約的產業鏈相關高端研發機構數或有緊密產學研相關的高校院所不少于1家,緊密合作的科技服務機構數不少于5家。
7.園區聚集科技人員不少于200人,其中高層次科技人員不少于10人。
8.園區至少設立或簽約1支基金,基金規模大于5000萬元。
9.園區運營過程中未發生重大事故、違法行為或嚴重失信行為,沒有媒體報道負面新聞。
二、申報流程
1.排摸輔導。由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對相關園區進行排摸和輔導,提出指導意見。
2.園區申報。園區將《杭州高新技術孵化成果轉化園認定申請書》和佐證材料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報送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門。
3.綜合審查。所在地科技局對申報園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和企業申報條件、運營狀態以及上年度是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或嚴重失信行為等進行綜合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加蓋公章報送至市科技局。
4.實地考察。由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實地考察,提出考察意見。
5.論證評審。由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對園區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經行政決策后,對符合條件的園區發文公布認定名單。
三、其他事項
請各區、縣(市)科技局認真做好相關政策解讀、申報輔導等工作,積極發動園區進行申報。
四、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處:陳資博、王立華
聯系電話:87060401、 85394613
附件:1.關于印發〈杭州市高新技術孵化成果轉化園認定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杭科高〔2020〕32號)
2.杭州高新技術孵化成果轉化園認定申請書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