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0年度余杭區開放型經濟發展
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
各平臺、鎮街、外經貿企業:
為進一步促進我區產業轉型升級,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根據《關于嚴格做好疫情防控幫助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政策》(區委〔2020〕5號)、《關于<支持外貿企業渡難關穩出口的若干意見>的實施細則》(余商務〔2020〕46號)、《關于加快全域創新策源地建設推動經濟高質量可持續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余政發〔2019〕17號)和《余杭區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財政政策實施細則》(余商務〔2019〕118號)文件內容,現將2020年度余杭區開放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及條件
在余杭區依法登記注冊,財政級次屬余杭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財務記錄;當年度信用記錄無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和單位。其中:
(一)申請境外展覽資助、國際產品認證等外貿項目的,須具有自營進出口經營權。
(二)申請服務外包項目資助的,須經商務部門認定(商務部外包業務管理和統計系統注冊備案),并在當年有離岸實績發生(參加服務貿易類展會的除外)。
(三)申請境外投資及經濟合作項目資助的,須是取得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批準(核準或備案)開展對外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業務資格的各類外經貿企業和其他項目承辦單位。
(四)申請利用外資政策扶持的,須符合我區產業導向,申報年度之前在我區注冊且在申報年度有外資實際到資的,或申報年度新設立企業在當年度有外資實際到資。(此項申報時間為2021年5 月1 日至2021年 6月5 日)
二、申報材料要求
(一)所有項目共性材料
1.2020年度余杭區開放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見附件1);
2.項目申報承諾書(見附件2);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五證合一無需提供);
5.年度財務報表(12月份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納稅申報表)。
(二)各項目個性材料
1.鼓勵企業參加境內外國際性展會
申請攤位費補助,需提供攤位確認件或與組展方或展覽公司簽訂的合同、攤位費發票和付款憑證等復印件(包括省市自辦展、政策性重點展攤位費補足部分)。申請特裝費補助,需提供與布展公司簽訂的特裝合同、發票和付款憑證等復印件及顯示門楣的工作照片。申請區重點展人員工作經費補助的,需提供人員費支出憑證,對應參展人員的護照簽證(含簽證頁和出入境蓋章頁),參展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參展時間在社保繳納期內);省、市自辦展人員費用,直接根據企業的攤位申請材料及市商務局提供的參展補助名單予以配套補助。(線上展會不予補助,今年因疫情影響,無法參加境內外展會,若已支付攤位費用的,仍按現行展會政策申報及所需材料申請補助)。
2.鼓勵企業提高出口類保險參保率
申請保費、調查費補助的企業需提供保費和調查費發票復印件,并以相關保險公司提供的企業當年投保保額、實付保費、資信調查費清單為依據。(已提交過1-7月保費發票的企業不能重復申報)
3.鼓勵企業利用海外營銷渠道擴大進出口規模(海外倉、境外展示中心、境外專賣店)
企業需提供海外倉等場所照片、租賃合同及發票、付款憑證等復印件。通過境外子公司租賃的,還需提供《境外投資批準證書》(或備案回執)。海外倉等租賃面積與企業出口產品的出口量及出口市場掛鉤,審計時予以統籌考慮。
4.加強出口企業品牌培育
申請境外商標注冊、產品認證或測試費補助的,企業需提供相關證書、認證(測試)合同或報價單、發票和付款憑證等復印件。申請境外宣傳費補助的,企業需提供品牌宣傳推廣合同或報價單、境外電視廣告視頻及照片、雜志實物,賽事、發布會視頻及照片、照片、發票和付款憑證等復印件。
5.支持企業防范和應對風險
企業需提供貿易摩擦案件和外貿合同糾紛的應訴或訴訟文件、與律所的合作合同及發票、付款憑證等復印件。
6.鼓勵企業擴大進口
申請保稅倉租金補助的,需提供保稅倉庫登記證書、租賃合同及發票和付款憑證、保稅倉所服務企業的名單和與服務對象簽訂的合同等復印件。
申請技術進口補助,企業需提供《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技術進口合同數據表》、技術進口合同、付匯憑證及其他證明材料(如技術參數證明等)復印件;申請產品進口補助,企業需提供進口產品訂貨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及其它證明材料復印件。《國家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若當年度不更新的,參照最新年度《浙江省鼓勵進口技術及產品目錄》來執行。
7.進一步挖掘出口增量
符合出口貢獻獎勵及出口新主體培育獎勵的企業名單以市里分解的進出口數據導入查詢統計系統后確認為準,區商務局于次年2-3月份公布企業名單,企業不用自行申報。
8.進一步加大外貿配套服務力度,擴大外貿體量
申請補助的貨代物流公司需提供申報年度服務的區內外貿企業及標箱清單(含企業名單、出運日期、箱型、箱量),并提供12份集裝箱提單備查(每月提供一份)。
申請運輸費補助的企業需提供運費付款憑證、發票,貨代物流公司出具的出運清單(標明大、小箱數)、“陸改水”情況下,還需提供內河港口出具的運抵報告(有標注支線船名),“水水中轉”情況下(內河港起運),企業還需提供海運提單。
9.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服務外包)
申請服務貿易(服務外包)獎勵的,需提供服務貿易(服務外包)業務合同、收款憑證(出口合同為銀行水單)、發票等復印件??己藬祿陨虅詹糠胀獍鼧I務管理和統計系統、浙江省國際服務貿易統計監測系統審核通過的合同執行數據為依據。
10.進一步加強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積極引進和利用外資
申請境外投資項目資助,企業需提供《境外投資批準證書》、境外注冊文件和出資證明等復印件。
11.積極引進和利用外資
申請稅收地方貢獻部分返還的外資企業需提供年度納稅憑證復印件;申請房租補貼的外資企業請參照《關于印發《余杭區企業租金補助政策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余財政〔2019〕22號)文件上的補助條件及上限,并提供納稅憑證、租房合同、房租支付憑證、發票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申報材料每頁蓋公章或整冊資料蓋騎縫章,其中,發票、付款憑證還要加蓋企業財務專用章。申報材料分項目裝訂成冊,加封面和目錄(見附件模板),一式一份。
三、申報程序和時間
企業需先至所在地的鎮、街道、管委會,經鎮、街道、管委會相關處室對項目申請表進行蓋章確認并提出初審意見后報送相關部門。申報時間為發文之日起至2021年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第11項中“積極引進和利用外資”補助項目申報時間為2021年 5 月 1 日至2021年 6 月5日。
四、報送說明
1.材料報送地址
申報補助材料統一報送至區“親清在線”服務中心商務局窗口(電話:89089821),地址為臨平東湖中路236號財政大樓一樓東大廳。
2.項目申報咨詢電話
第1項展會補助請對應咨詢相關部門。重點國內展目錄中,第1-22項展會補助材料咨詢區經信局企業發展與產業合作科,聯系人:趙姍,聯系電話:86139194;第27-30項展會補助材料咨詢區商務局商貿科,聯系人:金晶、任華,聯系電話:86250861、86223889;第31-32項展會補助材料咨詢區文創辦,聯系人: 朱琳燁,聯系電話:86231957;第35項展會補助材料咨詢區商務局投資促進中心,聯系人:俞瑋、錢江,聯系電話:86252790、86165389;第38項展會補助材料咨詢區科技局高新技術及孵化管理科,聯系人:鄭俐園,聯系電話:86242942;其他展會補助材料均咨詢區商務局外貿科,聯系人:郁盛睿、孟磊,聯系電話:86221951、86168399。
第2-8項補助材料咨詢區商務局外貿科,聯系人:郁盛睿、孟磊、包麗雅,聯系電話:86221951、86168399、86165382。
第9項補助材料咨詢區商務局服務貿易科,聯系人:馬永會,聯系電話:86221161。
第10、11項補助材料咨詢區商務局投資促進科(外資科),聯系人:王芳,聯系電話:86222649。
附件: 1.2020年度余杭區開放型經濟發展財政政策扶持項目申請表
2.項目申報承諾書
3.余杭區2020年度境內外重點展會目錄
4.浙江省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20年版,因文件頁數限制,不在本通知顯示,單獨附發)
杭州市余杭區商務局 杭州市余杭區財政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