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經信局,有關省屬企業: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數字化改革和推動數字經濟發展的決策部署,深入實施數字經濟“一號工程”2.0版,加快推動數字產業化,根據《浙江省培育建設數字工廠試行方案》要求,現開展2022年浙江省數字工廠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須注冊在浙江省境內,屬于數字產品制造業、數字產品服務業、數字技術應用業、數字要素驅動業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領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
(二)企業以信息網絡基礎設施、數據資源、算法算力等作為關鍵戰略資產,在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方面擁有一定的技術儲備,具備大數據分析、挖掘和應用服務能力。
(三)企業已形成一批數字技術應用的成功案例,在數字技術產品和服務供給、數據價值創造、數字生態營造等方面具有較強的示范引領作用,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在全國全省處于領先,具備可復制可推廣價值。
二、評選程序
(一)企業申報。擬申報企業按照《浙江省培育建設數字工廠試行方案》要求,填寫浙江省數字工廠申報表(附件1),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附件2),加蓋企業公章,報送所在縣(市、區)經信部門。
(二)地市審核。各市經信局匯總轄區內企業申報材料,嚴把質量關,組織初審評價后向省經信廳推薦報送企業申報材料及推薦排序表(附件3),推薦排序表上需加蓋市經信局公章。
(三)評審認定。由省經信廳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申報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并組織專家進行評定。省經信廳根據綜合評審意見確定數字工廠名單,經向社會公示后予以公布評選結果。
三、材料報送要求
(一)附件1-3可從省經信廳門戶網站“文件通知”欄目下載。
(二)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除填報相應的附件表格外,應同時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申報企業對填報內容和數據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材料或內容、數據失實的,經信部門將終止其申報。
(四)請各市經信局于3月20日前將推薦企業申報材料、推薦排序表等電子版和紙質版(一式三份)報送省經信廳。
聯系人:數字經濟處姚春彬,電話:0571-87056913。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