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科技局:
為推動我市眾創空間高質量發展,積極構建全域孵化體系,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生態。根據《杭州市眾創空間管理辦法》(杭科技高〔2021〕90號),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杭州市眾創空間備案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申報備案對象。本年度參加申報的機構,成立注冊和實際運營時間須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符合《杭州市眾創空間管理辦法》備案條件。已獲得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的運營主體,不得再重復申請備案杭州市眾創空間。招商性質的各類科技產業園及商業寫字樓不得申報。
2. 申報備案方式。實行網絡在線填報方式申報,各申報單位請于2021年12月27日之前通過杭州市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http://115.238.84.53:36789/ccphangzhou/)或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申報,選擇法人登錄(如無政務服務網賬號請先注冊),搜索并選擇“杭州市市級眾創空間”,點擊“業務辦理”,按要求填寫和上傳相關印證材料,并上傳簽字蓋章的承諾書掃描件。如果所在地科技部門需要紙質件評審,申報機構在確認填報信息準確無誤后,可使用A4紙張打印系統生成的申報書。同相關附件合并膠裝成冊,書脊標注申報單位名稱,首頁要求簽字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在申報材料加蓋騎縫章。不同類型的附件材料之間用標記隔開,并注明附件名稱。
二、申報組織
各區、縣(市)科技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杭州市備案眾創空間的申報推薦工作,對照《杭州市眾創空間管理辦法》中的相關標準和要求,做好在線受理、審核推薦,組織專家對申報機構實地核查、綜合評審等。同意推薦的,于12月31日之前在云服務平臺上予以提交,并將《2021年度杭州市備案眾創空間推薦表》《2021年度杭州市備案眾創空間實地核查信息表》《2021年杭州市備案眾創空間專家評分表》復印件報送至市科技局(杭州市上城區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C座1221室,張倩收,13588088441),同時將掃描件通過浙政釘發張倩,逾期不再受理。申報截止后,我局將對各區、縣(市)科技管理部門上報備案的眾創空間進行形式審查,將擬備案結果對外公示。有異議的,由各區、縣(市)科技管理部門進行核實處理;無異議的,予以備案發文。
三、監督檢查
市科技局將組織專家對各區、縣(市)科技管理部門評審工作進行抽查、核查,對評審過程中徇私舞弊,申報材料弄虛作假、推薦備案的眾創空間不符合《辦法》規定的條件等情況,將通報批評,并取消相關機構備案眾創空間申報資格。
附件:1. 杭州市備案眾創空間申報書.docx
2. XXX科技局關于推薦申報2021年杭州市備案眾創空間名單的函.docx?
4. 2021年度杭州市備案眾創空間實地核查信息表.docx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12月3日